折肱1969

折肱1969
H:小學時因為溜滑梯,有同學在梯間,為了閃過而站起來,想從左側下去卻不幸從溜滑梯左側摔下,因為左側摔下,故左手骨折,那時很痛紅腫,跟導師說明摔傷了,要回家治療。沿著放學的路上忍痛走回家,接著母親帶著去接骨所看病,然後要求先X光,看骨頭僅裂没有斷,故左手包裹石膏,那時1969年3月小學下學期開學不久,因為傷在左手,包紮後左手用布吊掛,隔天繼續上學。整整三個月,傳統觀念「傷筋動骨一百天」,石膏三月後才去除。那時每次敷藥100至200元,每月營養午餐僅300元,故花費甚高,母親也為此回娘家求救借錢。有時父親用自行車載往換藥,返回時不忘買小蘋果5元沿路吃,也算是疼痛之時的小補償,苦中吃顆小蘋,度過辛酸的一年。
石膏去除,左手仍不未完全痊癒,上灣不到肩膀,故每日晚上用草藥蒸烤,但最後也無效,只是知道左手比較無力,而且後來長的比較小。其他也無生活的妨礙。人說三折肱而成良醫,醫好尚可,醫不好是永遠的傷害。更不用說成良醫!

網路資料
三折肱知為良醫
出處: 春秋·魯·左丘明《左傳·定公十三年》:“三折肱知為良醫。”

骨折(英語:Bone fracture)是指骨骼的連續性有部分或全部斷裂的醫學狀況。 情況嚴重時,骨骼可能碎成數塊。 骨折可以是強力的撞擊或壓力導致;在某些骨骼弱化的醫學狀況下(如骨質疏鬆症、骨質缺乏、骨癌、成骨不全症)受到輕微創傷也可造成骨折,被稱為病理性骨折。